一、岗位职责: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的决议、指示,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;
2、负责党委的全面工作,主持并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;
3、负责党的建设工作,保证党建目标的实现,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;
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二、任职要求:
1、大专以上学历,拥有疆内至少3年同岗位工作经验;
2、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、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;
3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,热爱党的工作,有管理资源者优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