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成立于1984年,原为昌吉州煤炭局下属正科级差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;2006年转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;2007年10月获得国家二级救护资质;2013年1月通过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验收,2015年底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,2019年被自治区矿山质量标准化验收达到国家特级矿山救援资质,
是昌吉州应急救援队伍中核心应急救援力量,也是自治州唯一一支矿山应急救援军事化管理的专业救援队伍。
按照昌吉州机构改革要求,根据《关于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昌州党机编发〔2019〕83号)文件精神,大队现为昌吉州应急管理局所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