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社会公益性服务企业,担负着昌吉市、呼图壁县、玛纳斯县的城乡公交客运任务。企业成立于1975年,2000年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。主要从事城乡公共交通运营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。
集团本部设四部一室,下辖四个营运分公司及呼图壁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、玛纳斯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。目前有员工600余人。截止2023年8月,昌吉市辖区现有公交车327辆,其中新能源车200辆。市区线路18条,郊区线路48条。集团公司2007年跻身全国道路运输百强企业,2013年全面实现城乡客运无人售票和智能化指挥调度,在全疆率先实现了村村通公交和城乡公交一体化。
企业先后荣获全国 五一劳动奖状 先进集体、全国 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、全国 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、全国 敬老文明号 、全国 模范职工之家 、国家级 青年文明号 、全国 工人先锋号 、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等18项国家级集体荣誉,以及自治区交通工作先进集体、 自治区再就业基地 、昌吉州、市党建示范点等180余项先进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