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务服务部门(44)
职位描述
1、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,定期向公司汇报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情况,全面负责监督、检查、指导所管辖项目的安全管理、消防管理、环境管理、客户服务、客户投诉、设备管理、维修管理、装修管理、社区文化活动等相关工作。与社区、街道做好对接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等工作;
2、负责监督指导所管辖部门各级员工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,提高工作质量,保证公司的形象;
3、对服务中心各项经营指标负责;
4、负责审核客户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客户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;
5、负责物业服务中心范围内各类投诉、建议、对外接待、各类活动筹划、重大突发事件等事务处理;
6、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各类人员的考勤、工资审核工作,确保各类人事手续按公司规定操作。监督对各类人员奖惩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考核管理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3年以上独立操盘能力或大中型物业管理经验;
2、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,熟悉物业管理各项业务运作流程;
3、熟练使用办公软件,较好的报表制作和汇总能力;
4、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、心理抗压能力,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技巧;
5、对智慧物业项目有一定了解者优先考虑。
经营范围:
物业管理;房地产咨询;住房租赁;停车场服务;家政服务。
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新公网安备 65230102652579号 新ICP备 2000002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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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支持 新疆北中软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.